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 農產品全程質量控制與優質化業務技術 標準制修訂工作,健全完善農業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促進提升 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水平,根據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 監管司《關于征集2021年農業 國家標準和 行業標準項目建議的通知》(農質標函〔2020〕138號)要求,現面向全國征集2021年農產品全程質量控制與優質化業務技術標準項目建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點
(一)農產品全程質量控制與良好農業相關標準。包括農產品生產全程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良好農業規范、良好農業應用指南、良好農業試點規則、生態環保農業投入品生產應用評價技術規范等業務技術標準。
(二)名特優新農產品發展與優質化相關標準。包括名特優新農產品營養品質組分、營養品質評價鑒定技術規范等業務技術標準。
(三)農產品包裝標識相關標準。包括農產品包裝標識技術規范、生態環保優質農產品包裝標識評價技術規范、生態環保優質農產品包裝標識生產與應用技術指南等業務技術標準。
(四)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相關標準。包括基礎數據、追溯技術準則、互聯互通規程和生產與應用指南等業務技術標準。
(五)農產品檢驗
合規性評價技術標準。包括農產品檢驗檢測標準物質與化學試劑合規性評價技術規范、農產品檢驗檢測廢棄物(廢棄樣品、廢液、廢渣)處置合規性評價技術規范、農產品檢驗檢測儀器設備與環境條件合規性評價技術規范、農產品檢驗檢測抽樣及樣品前處理與儲藏保存合規性評價技術規范等業務技術標準。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督導檢查評價技術標準。包括產地環境合規性評價技術規范、投入品使用合規性評價技術規范、生產檔案記錄合規性評價技術規范等業務技術標準。
二、征集要求
(一)建議的行業標準項目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與優質化行業管理及產業發展需要。標準項目內容科學、技術成熟、方案合理、質量可控、操作性強,嚴防與現行有效的農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重復、交叉或沖突。
(二)項目申請單位應當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礎和項目實施條件。地方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及尚未定性事業單位暫不可作為項目申請單位,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三)建議的標準項目原則上可保證在12個月內研制完成。
(四)請按要求填寫項目建議表(見附件1)和項目建議書(見附件2),于2020年9月30日前以電子文本(附件1為excel格式,附件2為PDF格式)形式報送至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簡稱國家農安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