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疫情防控(青海考區)溫馨提示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青海考區)考試將近,為了使廣大考生平安順利地參加考試,對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青海考區)考試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信康碼”申領方法及相關事宜(見附件)
“信康碼”相關事宜
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內啟動體溫監測,并通過“信康碼”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及時將異常情況報告所在單位或社區防疫部門。建議考生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進入考點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測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驗等程序,考生須攜帶考前一天的紙質版“信康碼”(綠碼),“信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二、疫情防控相關事宜
1.凡是與確認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特別是10月10日后去過疫情發生地,接觸過病人的重點人員及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來青返青人員要進行2次核酸(檢測陰性者應間隔24小時再次采樣檢測),并在考試當天將考前7天內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原件))交到考點“留觀復查區”工作人員手中,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具有以上情況的考生必須主動向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備,聯系電話:0971-8258589(正常上班時間接聽)。
2.建議考生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人與人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生進入考點時,應當主動出示考前一天的紙質版“信康碼”(綠碼),并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測量和消毒工作,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
3.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4.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及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拒絕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考點。
三、考試注意事項
這些東西要帶齊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帶齊紙質版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入場出場有時限
建議考生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在開考前30分鐘方可進入考場并認真聽監考人員宣讀有關的考試注意事項,考試開考30分鐘后,一律不得入場(以考生到達考場時間為主);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考場走對很重要
請考生按照正確的考場、座位參加考試,未在指定考場、座位參加考試的,按違紀違規行為對待。
這些東西不能帶進考場
嚴禁將手機、電子表、各種電子、通信、存儲、計算器或其它設備帶至考場,凡在考試期間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發現身上帶有手機(手機響、鬧鈴響、震動或考生拿出手機看),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考生在參加考試時,須將手機及其他物品放在考場外的物品放置處,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進入考場前,要主動關機后放在手機袋內,并寫明姓名、座位號、交監考人員集中存放在物品放置處)。
這些東西不能帶出考場
不能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考場,不能損毀試卷、答題卡,否則按有關規定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考試用筆有要求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無封套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采用“卷卡合一”
本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與之配套的答題卡印制在試卷封底內頁,請考生本人沿裁切線將答題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題卡的整潔。試卷與答題卡一一對應,考生必須在配套答題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將影響考試成績。
《申論》科目答題區域要注意
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考生須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卡按小題設置了相應的答題區域,考生在作答時要注意答題區域,未在正確答題區域內作答的答案將按無效處理。
考后雷同檢測是常態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按相關規定,互為雷同的雙方考生,都將按該科目成績無效處理。在考試期間,考生有義務保護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
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路線
請考生認真查看個人準考證中的考點信息,仔細確認考點地址,考生務必于考試前親自前往各自所在的考點熟悉交通路線。
早早出行是上策
考生在赴各自考點時,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做好個人安全防范,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點不提供停車位,送考車輛到達考點后請迅速駛離,做到“人下車走”,勿在周邊逗留。經與交通部門協調,考試當天將在各考點門口以及道路沿線增派交警,維持交通秩序,請考生配合交警工作。駕車考生要遵守交通秩序,做到穩駕慢行,不亂行亂停亂放,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四、違紀違規處理辦法
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刑法修正案(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處理: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六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五)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其他應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2021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疫情防控(青海考區)溫馨提示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青海考區)考試將近,為了使廣大考生平安順利地參加考試,對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青海考區)考試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提示如下:
一、“信康碼”申領方法及相關事宜(見附件)
“信康碼”相關事宜
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內啟動體溫監測,并通過“信康碼”按照“一日一測,異常情況隨時報”的疫情報告制度,及時將異常情況報告所在單位或社區防疫部門。建議考生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進入考點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測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驗等程序,考生須攜帶考前一天的紙質版“信康碼”(綠碼),“信康碼”為綠碼且體溫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二、疫情防控相關事宜
1.凡是與確認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行程軌跡有交集,特別是10月10日后去過疫情發生地,接觸過病人的重點人員及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來青返青人員要進行2次核酸(檢測陰性者應間隔24小時再次采樣檢測),并在考試當天將考前7天內2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原件))交到考點“留觀復查區”工作人員手中,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具有以上情況的考生必須主動向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備,聯系電話:0971-8258589(正常上班時間接聽)。
2.建議考生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人與人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生進入考點時,應當主動出示考前一天的紙質版“信康碼”(綠碼),并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測量和消毒工作,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
3.無法提供健康證明的,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體溫37.3℃以上,出現持續干咳、乏力、呼吸困難等癥狀)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4.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并按照考點所在地疫情風險等級和防控要求科學佩戴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及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拒絕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考點。
三、考試注意事項
這些東西要帶齊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帶齊紙質版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入場出場有時限
建議考生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在開考前30分鐘方可進入考場并認真聽監考人員宣讀有關的考試注意事項,考試開考30分鐘后,一律不得入場(以考生到達考場時間為主);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考場走對很重要
請考生按照正確的考場、座位參加考試,未在指定考場、座位參加考試的,按違紀違規行為對待。
這些東西不能帶進考場
嚴禁將手機、電子表、各種電子、通信、存儲、計算器或其它設備帶至考場,凡在考試期間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發現身上帶有手機(手機響、鬧鈴響、震動或考生拿出手機看),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考生在參加考試時,須將手機及其他物品放在考場外的物品放置處,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進入考場前,要主動關機后放在手機袋內,并寫明姓名、座位號、交監考人員集中存放在物品放置處)。
這些東西不能帶出考場
不能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帶出考場,不能損毀試卷、答題卡,否則按有關規定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考試用筆有要求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無封套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采用“卷卡合一”
本次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與之配套的答題卡印制在試卷封底內頁,請考生本人沿裁切線將答題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題卡的整潔。試卷與答題卡一一對應,考生必須在配套答題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將影響考試成績。
《申論》科目答題區域要注意
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考生須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卡按小題設置了相應的答題區域,考生在作答時要注意答題區域,未在正確答題區域內作答的答案將按無效處理。
考后雷同檢測是常態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按相關規定,互為雷同的雙方考生,都將按該科目成績無效處理。在考試期間,考生有義務保護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襲。
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路線
請考生認真查看個人準考證中的考點信息,仔細確認考點地址,考生務必于考試前親自前往各自所在的考點熟悉交通路線。
早早出行是上策
考生在赴各自考點時,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做好個人安全防范,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點不提供停車位,送考車輛到達考點后請迅速駛離,做到“人下車走”,勿在周邊逗留。經與交通部門協調,考試當天將在各考點門口以及道路沿線增派交警,維持交通秩序,請考生配合交警工作。駕車考生要遵守交通秩序,做到穩駕慢行,不亂行亂停亂放,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四、違紀違規處理辦法
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刑法修正案(九)》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處理: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六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五)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其他應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